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

发布时间2024-01-10 16:27   来源:中国法学会   收藏本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

信长星


  江苏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要求,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江苏,为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思想旗帜和行动指南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重要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其核心要义集中体现为“十一个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我们要全面准确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


  习近平法治思想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习近平总书记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家、思想家、战略家的深刻洞察力和理论创造力,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深入回答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一步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理论和文化根基。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马克思主义法治世界观和方法论相统一的光辉典范,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为发展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作出了重大原创性贡献。


  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总结了党领导法治建设的丰富实践经验。在百年革命、建设、改革历程中,我们党领导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既有成功经验,也有过失误教训。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法治中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这些成就和变革的取得,根本在于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经验进行提炼和升华,以新的视野、新的认识、新的理念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强大思想武器。


  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根本遵循。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习近平总书记从国家治理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出发,明确指出要“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①,“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②,“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③。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阐释了全面依法治国在治国理政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保障性地位,把制度建设和法治建设提升到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科学指南,为巩固和发展“中国之治”、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了根本遵循。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新时代法治江苏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治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江苏、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江苏建设蹄疾步稳、成效明显。


  着力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谋全局、抓大事、促落实机制更加健全。江苏省市县三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全部设立,上下贯通、统筹推进、高效顺畅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召开江苏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研究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推动工作落实。坚持把法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实现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着力完善法治江苏建设布局,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更加清晰。制定《法治江苏建设规划(2021—2025年)》《江苏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和《江苏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配套出台分工方案,构建起法治江苏、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工作格局。出台《法治服务保障江苏“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实施意见》,首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江苏实践指标,开展阶段性评估,推动法治江苏建设向纵深发展。


  着力强化法治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更加彰显。加快完善现代化建设急需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现行有效省级地方性法规276部、地方政府规章116部,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格局基本形成。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打造“不见面审批”等品牌,建成省市县乡村五级政务服务体系,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成为一张靓丽名片。深入推进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建立16个涉外法律服务中心,有效服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着力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创新,添活力、增效能、优服务举措更加有效。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全面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创新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推进执行难问题综合治理。深化全民普法,推进依法治理,常态化实施法治惠民实事,2022年法治江苏建设群众满意度达到92.33分。


  着力打造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更加有力。制定《江苏省贯彻落实〈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规划(2021—2025年)〉的实施意见》,扎实推进法治专门队伍建设,实施立法和执法队伍能力提升行动,推行人民警察单独职务序列,深化法官、检察官员额制度改革,健全法律服务人员职业道德准则和执业行为规范,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等法律服务队伍不断发展壮大。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建设一支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高素质政法铁军。


  这些进展和成效,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江苏大地的生动实践,彰显了科学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深化了我们对法治建设规律性问题的认识。实践充分证明,推进法治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根本保证,落实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必须践行法治为民这一价值追求,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条正确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决不走西方所谓“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的路子;必须紧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这项中心任务,积极回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切实找准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结合点,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这些重大原则要求,必须牢牢把握、始终坚持。


  三、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全面依法治省全过程各方面


  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发展高度重视、寄予厚望,党的十八大以来多次对江苏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今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江苏要在高质量发展上继续走在前列,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实现良好开局,为全国大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7月,习近平总书记亲临江苏考察并再次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江苏有能力也有责任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要在科技创新上取得新突破,在强链补链延链上展现新作为,在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上探索新经验,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上实现新提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法治既是重要内容,又是重要保障;实现在高质量发展上继续走在前列,法治建设也必须继续走在前列。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法治江苏、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持续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全面提升法治建设能力水平,努力使法治成为江苏现代化建设的显著优势和核心竞争力。


  织密科技自立自强的法治之网。要坚持把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机结合起来,用高水平法治为创新驱动发展增力赋能,助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完善支持创新的法规制度。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围绕优化创新体系布局、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加大制度设计力度,为科技创新提供规范引导,把创新驱动的引擎全速发动起来。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及时清理制约科技创新的制度规范,最大限度释放科技创新的潜力活力。树立保护创新的鲜明导向。把知识产权保护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惩处各类侵权假冒行为,提升知识产权审判质量和效率,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水平。加强科技创新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执法检查,依法惩治阻碍创新发展犯罪活动,严肃查处科技伦理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科技创新行稳致远。健全鼓励创新的容错机制。针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特点,分类制定监管规则,推进监管执法模式创新,实现促进创新和规制风险的适度平衡。针对一些干部不敢为、企业不敢干的现象,要从法治角度定规矩、明方向、促落实,树立鼓励创新、包容失败、激励作为的鲜明导向,以法治助推“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


  培塑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法治之势。要把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抓手,促进各种生产要素有效集聚、有机衔接,建设具有世界聚合力的双向开放枢纽。依法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更好发挥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推进政务公开,用制度遏制政绩冲动、投资冲动、项目冲动。依法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加强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积极稳妥开展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工作,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依法保护经营主体权益。树立依法保护、平等保护、能动保护理念,及时清理违反市场规则的政策文件,依法惩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为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环境。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让企业家在江苏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强固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法治之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必须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做到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以法治保障粮食安全。加快粮食安全地方立法步伐,进一步完善严守耕地红线、推动科技兴农、稳定收益预期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健全农民收益保障、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全面落实粮食规模经营主体补贴政策,加大粮食和重要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不断优化依法管粮保粮的环境。以法治促进乡村振兴。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江苏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注重发挥规划前瞻性、统领性作用,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规范乡村设施建设,持续增加农民收入。严格执行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制度、年度报告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以法治引领改革创新。围绕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这条主线,加强对涉及农业农村改革重大问题的评估论证,更加注重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改革试点。依法处理好农业农村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做到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实现改革决策与法治保障相衔接、相促进。


  夯实基层治理和民生保障的法治之基。要善于运用法律和制度开展治理,推动基层治理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促进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发展。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确保各类诉求通过法定途径得到妥善解决。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守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底线。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制度机制,充分发挥法律定分止争功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化平安江苏建设,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监管执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深化“法润江苏”“援法议事”活动,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机制,扩大法律援助覆盖范围,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提升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水平。认真实施《江苏省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推进“全生命周期政务服务”建设,拓展“放管服”成效,放大“不见面审批”效应。大力发展现代法律服务产业,加快南京法治园区建设,形成法律服务集聚效应。


  汇聚文化强省建设的法治之力。江苏是中华文化的重要发祥地和中华文明的重要承载地,必须提升文化领域法治建设现代化水平,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为建设文化强省提供保障和支撑。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和法治宣传融合发展,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抓好重要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实施,督促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护航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加快推进文化领域立法,持续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规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文化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持续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法治文化。依托江苏文脉整理研究与传播、江苏地域文明探源等工程,加大法律典籍、文物保护力度,整理善良风俗、家规家训中的优秀法治内容,加强研究阐发、公共普及、传承运用,推动法治元素植入手工技术、传统美术、戏剧曲艺等江苏特色民间文化,赋予江苏传统法治文化新的时代精神和内涵。


  铸牢美丽江苏建设的法治之盾。江苏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必须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依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用法治方式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持续抓好长江大保护,推进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从严抓好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强化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侦办,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强环境公益诉讼工作,切实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用法治手段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围绕促进绿色产业发展、倡导简约适度生活方式等加强地方立法,建立健全有效约束开发行为、促进发展方式转型的法规制度,深化节能低碳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环保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行动起来,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


  作者:中共江苏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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