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发布时间2021-02-04 16:43 来源: 收藏本文
张洪顺
“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更高水平良法善治的新征程上,我们要愈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作为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制度保障,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
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让循法而行成为市域社会治理的价值准则和自觉行动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指出,“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执法司法公正高效权威才能真正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中的效能,必须把公平正义作为执法司法工作的生命线,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首先,要规范执法司法行为。规范执法司法管理体制和权力运行机制,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落实“三个规定”,不断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公信力。
其次,要深化法治领域改革。要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完善执法体制机制,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化“分流、调解、速裁、快审”机制改革,强化员额编制统筹配置、递补退出等动态管理,压紧压实领导干部办案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真正“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坚决守住防范冤错案的底线。
最后,要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构建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保证行政权、侦查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依法正确行使,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秦皇岛市每年坚持随机抽取案卷开展执法检查及案件评查,强化结果运用,发现的问题全部落实整改,对提高政法单位办案质量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统筹发展和安全——通过更高水平的平安建设提升治理效能
平安建设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平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作出重要部署,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统筹发展安全“两件大事”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助推“中国之治”谱写新篇章的战略之举。我们要秉持法律准绳、用好法治方式, 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秦皇岛,提升治理效能。
要推进全周期、全方位、全要素治理。要坚持系统思维,加强全周期动态治理,加强全方位依法治理,加强全要素智慧治理。为此,秦皇岛市在全省率先建成市域社会治理中心,并建成140个达标型智慧安防小区。建设“秦快办”政务服务平台,上线100项便民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3%。
为满足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安全需求,我们牢牢守住政治安全底线。围绕打造安全舒适一流国际旅游城市目标,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坚决守住我市生态安全的底线,坚持以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妥善处理涉疫法律纠纷,毫不放松抓好依法防控、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落实。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难题,让社会治理有法可依,难题有法可解。要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强化法律在维护权益、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衔接协调的多元解决机制。我市两级法院完善多元化解、诉调对接平台,形成系统的“分调裁审”长效运行机制,2020年民事案件调解成功率居全省第一位。
让法治成为全民信仰——大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法治的真谛在于全体人民的真诚信仰和忠实践行,只有全社会共同参与,全体人民信仰法治、厉行法治,国家和社会生活才能真正实现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要充分运用法治手段推动解决群众关注的难点堵点问题,切实实施民法典,依法妥善处理好涉民生案件。要坚持司法为民,改进作风,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落实异地执行、一网通办,让“有理无钱”的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权益能够依法得到保护。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引导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要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强化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完善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全方位、高质量、多举措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约束和道德的教化作用,让法治与德治相得益彰。要注重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加大对公德失范、诚信缺失、虚假诉讼等行为惩处力度,维护良好的社会风尚和社会秩序。
(作者系秦皇岛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