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共同推进上着力 在一体建设上用劲
发布时间2021-03-10 14:28 来源: 收藏本文
伊士国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党的历史上首次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明确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指明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举措。其中,关键之一就是要在共同推进上着力,在一体建设上用劲。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布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在共同推进上着力,在一体建设上用劲。”
一、在共同推进上着力: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
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
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是一个有机整体。在这三者关系中,依法治国是前提,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子目标和重要内容,只有在国家层面上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才有可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才有必要和可能;依法行政是关键,只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依法治国的主体任务才能完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主要指标指数才能实现;依法执政是保证,在实现法治目标过程中,只有执政党坚持依法执政,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法行政、依法治国才能得以保证。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依法治国是我国宪法确定的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而能不能做到依法治国,关键在于党能不能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能不能依法行政。我们要增强依法执政意识,坚持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开展工作,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推进依法执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因而,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无疑应是“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有机统一。这也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法治的重要之处。我们党先后提出依法行政、依法治国、依法执政,都是从当时所处的历史阶段,为解决当时的问题所提出的。从法治建设发展规律上看,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都是紧密联系、相互支撑的,不同历史阶段可以有所侧重,但最终还是要在共同推进上着力。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并将之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实践之中。
二、在一体建设上用劲: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如前所述,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有机统一。但这是就法治方式而言的,因为依法治国是治国理政的方式,依法执政是党执政的方式,依法行政是政府行政的方式。但就法治建设的目标而言,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则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有机统一。因为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图景正是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即法治中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目标图景正是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而中国共产党坚持依法执政的目标图景正在于领导、支持和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的建成,并在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的同时,最终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者各有侧重、相辅相成,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主体,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
可以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这三者三位一体,相互补充、相得益彰、互为条件,从不同层面体现和反映了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图景。其中,法治国家是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国家层面上的目标追求,意指把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各方面都纳入法治的轨道,特别是把国家公权力纳入法治的轨道,依法治理,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国家在这三者关系中是主体,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是两翼,没有法治国家发挥总的统领作用,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就无法实现。法治政府是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政府层面上的目标追求,意指政府的一切行政行为应依法而为,权责统一,特别是政府的行政权力应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严格约束,以实现政府行政权力的法治化。法治政府在这三者关系中是核心和关键,因为法治政府建设是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要率先突破,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指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因而,建立有限的法治政府是法治建设的基本精神和核心要求,没有对政府行政权力的约束和控制,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建设便缺乏保障,无法顺利进行。法治社会是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社会层面上的目标追求,意指社会治理和管理的法治化,核心是社会成员对法治精神的普遍认同和身体力行。法治社会在这三者关系中是基础,离开了法治社会建设,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建设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为法治建设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只有全体人民信仰法治、厉行法治,国家和社会生活才能真正实现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因而,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有机统一,这三者三位一体,相互补充、相得益彰、互为条件,从不同层面体现和反映了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图景。这就要求,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要在一体建设上用劲,把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当作一个整体来认识,不能割裂三者之间的关系,使法治国家、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建设确定的目标、安排的任务和采取的措施不冲突、能衔接、可支撑。
综上,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主要是就法治方式而言的;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主要是就法治目标而言的。因而,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与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必须要紧密结合起来,即要坚持共同推进与一体建设的有机统一,以共同推进实现一体建设。《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其中重要方面就是“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这就要求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共同推进与一体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实现共同推进与一体建设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作者系河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