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问题

发布时间2021-03-10 14:30   来源:   收藏本文

       亐道远
 
       “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问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需要从理论上清晰回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什么要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及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过程中如何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原因
 
       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实施的组织者、监督者以及表率引领者,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实施中起关键作用。因此,抓住了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就相当于牵住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牛鼻子”,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对高效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任务至关重要。
 
       一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是组织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任务的关键主体。党和国家建设发展的各项政策落地生根都需要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组织实施,如果没有过硬的领导干部队伍,再好的政策也无法有效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任务繁杂艰巨,尤其是一些重要领域推行法治化改革利益纠葛严重、矛盾冲突激烈,需要在党的坚强领导下,通过政治素质硬、业务本领强、思想品质好、法治素养高的领导干部队伍组织完成各项具体任务。因此,只有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各项任务才能有效组织实施,才能落地生根,成为国家治理的有效手段。
 
       二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是监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任务落地生根的关键主体。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任务完成的质量高低好坏,能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法治需要,能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需要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如果离开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有效监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些艰难任务就会面临实施不力、改革不到位,甚至出现落空的风险,导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措施形式化、改革过程化,各类主体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艰难改革出现看、等、拖等各种消极现象。因此,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有效监督,是保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的关键。
 
       三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是完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任务表率引领的关键主体。由于身份、岗位的特殊性,广大人民群众的目光容易聚焦于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的言行容易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效仿对象。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实施过程中,如果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带头坚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社会主体的法治信仰就会被自觉引领。相反,如果其执法违法,就会让依法办事者受到严重打击,摧毁社会主体对法治的尊崇和信仰。因此,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既可起到关键推动作用,同时亦可造成致命破坏。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任务实施过程中,需要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言行自律,树立法治自觉,引领广大社会主体信仰法治、尊崇法治。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重要举措
 
       在回答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什么要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问题之后,需要探索如何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指引,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需要从培育意识、完善机制、提升能力和营造氛围等方面努力。
 
       一要培育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尊崇法治、敬畏法律的意识。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过程中培育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法治意识,一方面要倡导自律,要求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任务实施中自觉培养崇法敬法意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法治素养,养成法治习惯;另一方面要强化他律,加强法治监督,为领导干部选拔设置法治素养“门槛”,及时清除法治意识不达标不合格干部,让那些法治素养不高、缺乏法治意识的领导干部得不到重用提拔,甚至无立足之地。即以自律和他律相结合的方式培育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尊崇法治和敬畏法律的意识,以良好的崇法敬法意识服务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实施。
 
       二要建立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了解法律和掌握法律的常态化学习机制。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只有不断学习掌握法律知识,才能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实施中发挥关键作用。一方面,要完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机制,将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列为干部培训必修课程,明确学时和学习轮训期限,确保每一名领导干部都能够定期接受法律知识培训,以稳定的干部培训机制确保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及时更新。另一方面,要完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日常学习及考核机制。规定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日常学习的必修内容和选学内容,定期考核学习效果,将考核成绩合格作为干部日常考核和提拔的必要条件。即通过完善培训和自学考核机制,督促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持续学习法律,掌握法律基础知识,为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奠定牢固基础。
 
       三要提升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疑难复杂问题的能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任务实施过程中,学会运用规则思维、权利义务思维、程序思维、责任思维和建设性思维思考问题,学会用法治的方式处理问题和化解矛盾,实现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健康发展。
 
       四要营造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光荣的良好氛围。要让全社会信仰法律需要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光荣的良好社会氛围,尤其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通过树立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典型,以典型事迹宣传及精神物质嘉奖为抓手,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光荣的氛围,让各级领导干部自觉信仰法治,自觉运用法律,通过领导干部的表率引领,带动全社会信仰法律,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习惯。
 
       (作者系石家庄铁道大学文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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